2010年4月,经农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376号、2607号),我院成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物种鉴定单位(鉴定类群为哺乳类)和海洋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网络成员单位,主要职能:
1、根据《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5号)的要求,在涉及野生动物案件中,承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水生野生哺乳类动物的鉴定及价值评估工作,为海关、法院、检察院、渔政、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部门执法提供依据。
2、为动物园、水族馆、海洋公园等社会机构提供水生野生哺乳动物物种鉴定、个体识别、性别鉴定、亲缘关系检测、种群遗传多样性评价与监测、价值评估等方面的鉴定和检测服务。
3、进行海洋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和监测,处置和储藏海洋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标本,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技术培训,向社会提供野生动物展览和科普教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