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公告([2021]3号)公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西太平洋斑海豹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021年7月,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加强海洋哺乳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1]12号),对于斑海豹保护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院具有多年海洋哺乳动物研究、保护和救助积累,是全国海洋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网络成员单位和全省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基地。2022年1月13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我院改扩建完成的斑海豹饲养救助场馆进行了现场评审。专家组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和查阅档案,对我院的饲养救助场馆的各种设施条件、人员组成及相关医疗、动物福利等进行了综合考核。专家组对我院的斑海豹救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院具有国内一流的技术团队,具备研究、保护、救助和饲养斑海豹的条件和能力。日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要求,我院相关申报材料经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审核后,获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救助)。
未来,我院将根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最新要求,继续开展斑海豹等水生野生动物救助、康复工作,逐步扩大繁育许可证的物种覆盖范围。通过优化水生野生动物的救助、康复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我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