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开展了《辽宁省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编制工作,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要求,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件)。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在邮件中注明“《辽宁省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字样。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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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ar